河院评估发〔2023〕1号
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于2025年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我院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促进学院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院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学院质量文化。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提高工作时效。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呼和 李秀良
副组长:何 鹏 季 祥 王永明 宋长江
成 员:
扈 勇 王瑞云 马骏骅 连美琴 詹 雨 韦海燕
赵 亮 张雪峰 高治国 刘富魁 陶 雅 马 靖
胡万林 于新海 吉日嘎拉 邬 炳 张 惠 宋志朝
王雁飞 雷 刚 李艳芳 李振东 张运舟 梅步俊
包 琳 张丽华 苏 娅 张卫东 李敏霞 王海燕
顾云飞 李青梅 王惠惠 杨俊玲 贾冬义 刘 耀
陈 瑄 贾永平 马惠茹 王满贵 刘文慧 辛 锐
郑颖莉 高红英 巴达日夫 郝广智 刘晓燕 王利宾
张 静 王春霞 霍文军 张文焕 李俊红 孙拥军
职 责:
1.全面领导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将审核评估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发动全院师生积极参与审核评估工作。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负责对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审议和决策。
3.检查督促并指导各部门、各院系根据工作目标和日程安排积极有效地开展审核评估工作。
4.审定评估工作的主要材料。
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季 祥
副主任:詹 雨
成 员:
马骏骅 于新海 韦海燕 梅步俊 邬 炳 张海玲
楚惠元 王维娜 张 霄 方春香 刘 婷 李 娜
孙 青 张益宁
职 责:
1.审核评估工作策划,方案设计。
2.明确评估方案中各审核要点的分工,拟定审核评估工作材料总目录。
3.完成评估数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填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
4.组织审核评估相关人员的培训。
5.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及其他文案。
6.负责全院各部门、各院系自评组织检查。
7.规划并负责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学院的各类展示和宣传。
8.其他审核评估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职能部门
1.明确任务要点
对照《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梳理本部门任务要点,确定本部门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联络人员。
2.做好数据准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全面分析2022年学院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及本部门填报的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坚持以本为本,问题导向原则,持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完成2023年、202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工作,做好数据支撑与说明工作,确保数据无误。
3.完成审核要点总结报告
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系统总结本部门工作。对照《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对本部门负责的每个审核要点,准备文字材料、数据进行佐证的相关支撑材料与总结报告。
4.系统梳理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本部门负责的每个审核要点,系统梳理本部门在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提出改进措施。
(二)教学院系
1.组织机构
各教学院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审核评估工作组,确定本院系专职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系统规划本院系审核评估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
2.提供支撑材料及数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全面分析2022年学院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及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坚持以本为本,问题导向原则,持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完成2023年、202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工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支撑材料及数据,确保数据无误。
3.完成自评报告
对照审核评估要求,系统梳理2022年以来本院系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撰写完成自评报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4.规范教学运行
加强教风建设,确保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特别是课堂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确保学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参与评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档案管理。
五、工作进程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3年9月)
1.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各部门、各院系成立审核评估工作组。
2.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明确部门、院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3.全面部署审核评估工作,召开各层次审核评估工作动员会,统一全院师生员工思想。
4.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的评估相关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培训,领会审核评估的本质要求与精神实质。
(二)材料准备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4月)
1.组织参加各级评估机构组织的培训。
2.各部门、各院系根据评估文件要求和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
3.对标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审核评估要求,对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管理文件进行系统梳理。
4.研究确定审核评估工作材料目录框架,确定自评报告大纲。
5.准备学院、部门(院系)两级自评报告相关材料。
(三)自评阶段(2024年5-11月)
1.准备上一轮合格评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对照审核评估要求,结合学院发展规划,撰写自评报告初稿。
3.全面深入开展教风学风建设。
4.相关部门加强教学、生活等场所的维修和条件改善。
5.组织开展自评报告初稿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6.持续开展评估培训。
(四)自评整改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3月)
1.在自评报告初稿评议基础上,组织专家检查学院整改落实情况。
2.进一步总结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凝练学院自评报告。
3.持续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活动。
4.迎接自治区预评估。
(五)线上评估阶段(2025年4-5月)
按照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交线上材料。
(六)进校评估阶段(2025年6月)
迎接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
(七)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
1.全面梳理专家反馈意见,排查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撰写完成整改方案。
2.总结凝练特色优势,形成示范案例,做好经验推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审核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院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在评估分类、评估流程、评估方式、评估结果使用等方面都有新变化,更加注重持续改进,引导和激励学院合理定位、特色发展。各部门、院系要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评估相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二)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工作进程推进各项工作
各部门及院系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勇于担当,加强理论研讨,创新工作思路。全体教职员工要集中精力,提振精神,群策群力,确保审核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三)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院系要落实好各项审核评估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
(四)通力合作,保质保量完成审核评估工作任务
各部门、各院系要把审核评估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协同配合,利用审核评估这一契机查漏补缺,理顺工作机制,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附件1:《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表》
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