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学院相关资产情况,即日起对部分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季 祥
副组长:宋志朝
成 员: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对我院部分资产进行清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数据库,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做好具体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清查,以2023年12月25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清查单位范围
全院所有院系、部门。
2.清查资产范围
(1)房屋及构筑物使用情况;
(2)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及无形资产情况。
四、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各院系、各部门自查与学院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各院系、各部门自查
各院系、各部门根据资产清查范围开展自查工作,填报《蓝狮在线平台代理1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房屋使用统计表》(附件2),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二)学院排查
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各部门上报的资产情况进行排查。
各院系、各部门自查与学院重点排查同步进行。力争12月30日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院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院系、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资产清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三)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附件:1.蓝狮在线平台代理1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
用情况统计表
2.蓝狮在线平台代理房屋使用统计表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