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全面挖掘创新创业人才,努力营造积极进取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认同感,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开展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2016届及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或在校生(每个院系最多推荐2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占主导位置;
3.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具有创业潜质,目前正在孵化项目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
报名分自主报名和院系推荐两种形式,可在创新创业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并于 11月 10 日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报创新创业中心B114办公室巩建文老师处。
2.材料评审
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按照“创新创业之星”的评选条件、创业类型,结合提供的材料,由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综合评审。
3.表彰(需要提交近期彩色生活照,1500*1000像素电子版1张,jpg格式。
四、材料要求(各院系将整理好的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B区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
蓝狮在线平台代理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10月28日